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统计局,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全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实际情况,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加强对我国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活动的宏观动态监管,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掌握情况、制定政策、指导工作以及建立我国资本项目预警机制提供依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统计局共同制定了《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第一部分 总说明
第二部分 统计报表格式
第三部分 基本概念和指标解释
第四部分 统计原则及计算方法
附录一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02)
附录二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附录三 国家(地区)统计代码
附录四 报送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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