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民政部
【发布文号】
民政部公告第106号
【发布日期】2008-04-14
【生效日期】2008-04-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民政部
民政部公告第106号
关于授予2007年度“中华慈善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民政部以“慈善中华”为主题,与中央电视台等单位合作,开展了2007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以大力褒扬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慈善领域,以及支持
文化艺术、
环境保护等公益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经有关机构和社会各界推荐,根据社会公众投票和“中华慈善奖”评选委员会评选意见,决定:
授予邵逸夫先生“中华慈善奖终身荣誉奖”。
授予陈光标、李家杰、赵在和三位个人,
江苏省如皋市邮政局“爱心邮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汇丰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五个机构(集体),红十字天使计划、2007媒体慈善关爱行动两个项目2007年度“中华慈善奖”。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