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75号)文件要求,为能及时准确地收集各地区、各行业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方面的各种相关信息,更好地完成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通报工作,经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研究,拟在北京召开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工作联络员座谈会。 一、组织实施 本次座谈会在部培训就业司指导下,由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加人员 1.各地区、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人1名。 2.各地区、各行业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工作的联络员1名。 三、主要内容 (一)交流质量指标统计方式方法; (二)汇总今年下半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通报指标》; (三)布置2007年质量通报相关工作。 四、会议时间 2006年12月24日-12日25日,12月23日报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质量督导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朱兵 徐楠楠 联系电话:010-84661122、84661125 传真:010-84661120 电子信箱:zhubing0123@163.com 请各地区、各行业尽快落实参加人员,并在12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传真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我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附表: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工作联络员座谈会报名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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