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法律法规大全 >> 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 >> 海关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9号
作者:海关总署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9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9号
  【发布日期】2008-05-29
  【生效日期】2008-05-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9号




  四川省汶川县特大地震灾害波及数省,部分地区灾情严重。为支持抗震救灾,防范次生灾害,确保考生安全,维护考生利益,海关总署经慎重研究,决定推迟2008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法规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法规:

  • 下一条法规: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