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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1号
作者:海关总署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5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1号
  【发布日期】2008-02-25
  【生效日期】2008-02-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并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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