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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企业的纳税筹划
作者:财会信报… 文章来源: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8 14:18:00
0-70-10-11-7.4=187.6万元

  收益总额=①+②=187.6+60=247.6

  纳税方案效果比较

  方案二比方案一虽然多付出原料成本60万元,但由于能抵扣进项税而少交增值税140-74=66万元,增值税税负率下降(14%-7.4%)=6.6%,产品销售利润额增加187.6-175=12.6万元,直接原因是新纳税方案节省增值税66万元,同时节省销售税金及附加6.6万元,两项合计72.6万元,减出多付出的原料成本60万元,方案二优于方案一。

  方案三比方案一同样节省增值税140-74=66万元,并使增值税税负率下降(14%-7.4%)=6.6%,缴纳增值税情况方案三与方案二相同,但方案三总体销售利润247.6万元比方案二销售利润187.6多60万元,比方案一销售利润175万元多72.6万元,因此方案三为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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