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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的探讨
作者:余 强 文章来源: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2
五、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税务代理的作用,与行业自律组织一起加强对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的监督,促使其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税收事业将上一个新台阶,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流转税制将不断完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个人所得税的调整,费改税的推行,必将使税制更加科学、严密、合理。因此,税务机关应充分发挥税务代理机构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职能。税务机关在加强对其监管伪同时,将一部分鉴证职能交给中介组织去完成,将有助于推动税收征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的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强对税务代理的管理,发挥其积极作用。这也将促使纳税人对中介服务的潜在市场需求逐渐变成现实的市场需求,为税务代理提供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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