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登陆社区
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财税文库
>>
税务文库
>>
税务咨询
>> 文章正文
非营利性村级卫生室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 文章来源: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8 2:32:00
纳税人杂志社:
财政
部、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
[2000]04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价格取得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请问对非营利性村级医疗机构是否征收
个人所得税
?请求答复。
湖北省
竹山县 李开华
李开华同志:
国家
税务
总局国税发[1997]178号文件规定,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应视情况按不同应税项目缴纳
个人所得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价格取得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是
财政
部、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
[2000]042号文件中规定的,免税对象是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而不包括个人。因此对非营利性村级医疗机构仍应视不同情况,按国税发[1997]17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
个人所得税
。
来源:纳税人2002.02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上一篇文章:
在校外设培训场是否纳税
下一篇文章:
村级卫生室应按规定申报纳税
【字体:
小
大
】 【
我要投稿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输入您的搜索字词
提交搜索表单
更多相关内容
论税务服务体系的完善
高级税务人才呈现强劲需求
论税务代理与和谐征纳的关系
从我国的税收制度浅谈税务代理制度
关于规范税务代理市场的思考
浅析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世界各国税务管理组织机构的改革趋势及借鉴
浅谈企业筹资中的税务筹划
我国税务行政诉讼制度及其完善
建立学习型税务机关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税收实务
会计网校
财税文库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