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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费能否用现金发放?
作者: 文章来源: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8 2:32:00
请问我行发放防暑降温费,是否允许现金发放,现金发放是否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答: 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
工作
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国税函发[1996]673号文件也明确,“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目前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因此,原则上允许企业据实扣除。为防止企业以这些费用为名,随意加大扣除费用,省级
税务机关
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企业发生上述费用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
税务
机关要加强对以上费用合理性、真实性的审核”。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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