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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奖收入该如何缴税
作者: 文章来源: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8 2:32:00
我是一名“铁杆彩迷”,定期购买各种彩票,少则10元,多则上千元。这既可以支持国家的福利、体育等事业,又可以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偶尔还可以有一些意外收获。我曾经购买体育彩票中奖2000元,
税务机关
未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我购买的福利彩票中奖3万元,
税务
机关却征收了
个人所得税
6000元。
请问,
税务
机关为何如此征税?
答:根据《国家
税务
总局关于中国福利赈灾彩票征免
个人所得税
的通知》(国税函[1998]803号)、《
财政
部、国家
税务
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
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
财税
字[1998]12号)的有关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你购买体育彩票而取得的2000元奖金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于你购买福利彩票而取得的3万元奖金应全额按“偶然所得”税目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故
税务
机关征收
个人所得税
6000元是正确的。
这里还需要提醒彩民朋友们,如果你中奖所得是实物或
其他
经济利益,也应比照以上原则缴纳
个人所得税
。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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