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财税文库 >> 审计文库 >> 注册管理 >> 文章正文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分析
作者: 文章来源: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2 16:18:27
审计服务的前提下,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只能放弃独立性原则,通过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劣质审计服务而生存。

4 法律制度方面的原因

  从会计师事务所角度来看,他们是否愿意“配合”市场,降低审计服务质量,主要取决于市场相应的制度性因素,特别是事后的法律风险程度。如果法律对注册会计师处罚力度大,注册会计师就不敢玩忽职守,就不敢只顾眼前利益,冒险帮助企业出具虚假报告而毁坏自己的声誉、断送自己的前程,就能够保证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

  然而,我国现行的关于注册会计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尚不健全,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法律条例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规定不够详尽,造成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而且对注册会计师的违规处罚亦不够有力。如在已查明的诸如琼民源、郑百文、红光实业、ST张家界、银广夏、麦科特等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中,只有审计银广夏的会计事务所———中天勤受到最严重的处罚,对涉及其他上市公司舞弊的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均不够。因此,审计整体风险水平较低,在经济利益诱导下,注册会计师最终选择与企业“合谋”,丧失审计独立性。

  提高独立性应首先从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规范和审计准则入手,在实践中借助建大事务所和审计委员会来化解被审企业管理当局施加的压力,强化行业内部的同业复查制度,达到监督和提高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和工作质量的目的。要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执业水平,还必须培育和完善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支撑环境。譬如,公司产权制度的改革,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改进以及政府各项配套改革政策的实施等,促进全社会形成追求高质量审计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 安广实。改善我国注册会计审计独立性的途径研究。财贸研究,2003(4)。

  [2] 林钟高。独立审计理论研究。立信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 【我要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