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在建工程项目时,审计人员只是按照在建工程总账账户余额确认,对其受控制的基建账户并未进行审计,导致在建工程项目中金额达4000万元的应提出
审计差异调整的事项未被发现。
(二)检查审计程序是否适当。主要检查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表和审计项目的审定表。首先,查阅
注册会计师制订的审计程序是否满足审计目标的要求。目前审计人员在外勤审计时,通常不能完整执行按审计目标要求应履行的审计程序,从而不能充分发现部分应提出
审计差异调整的事项。其次,查阅审定表和检查表及相关的取证材料,检查注册
会计师审计程序执行的程度。例如:某
会计师事务所在检查某电信企业时,只对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进行了抽查,而对待摊费用的发生及其性质不作审计,从而没有发现隐含在待摊费用账户中的重大违法事项;对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增加及折旧的计提未履行必要的程序,致使被
审计单位少提
固定资产折旧近2000万元的问题未被发现。
(三)检查取证是否充分。首先,要仔细核查工作底稿中引用的相关资料是否翔实可靠,同时将相关工作底稿联系起来查阅。如:对外投资项目的工作底稿可与投资收益及有关备查类工作底稿(包括
合同、协议、董事会会议纪要、决议等)一并查阅;借款项目的工作底稿可与财务费用、预提费用、在建工程等项目工作底稿一并查阅;流转税项目工作底稿可与主营、
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工作底稿结合起来查阅;各种往来结算项目
工作底稿同时查阅。其次,要检查
注册会计师据以得出结论的证据来源,尤其要检查注册
会计师在复核
审计后获得的证据,其复核所利用的数据及其资料的来源。如某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某公司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检查时,既没有认真函证,也没有抽查有关原始凭证,只是根据账面数填列了应收、应付账款检查表,便得出“余额可以确认”的检查结论,以致该公司虚增资产1亿多元的问题未被发现。
(四)检查审计抽样方法是否符合要求。主要检查:一是样本的设计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二是样本的选取能否使审计对象总体内所有项目均有被选取的机会,也就是看样本能否代表总体;三是对抽样的结果是否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评价,形成
审计结论。
(五)检查重点
审计领域是否得到足够关注。
1、检查重点账户是否得到关注。重点账户包括待摊费用、在建工程、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
其他应收款等。例如:某
石油公司将当年应摊销的9600万元费用转入递延资产,形成账面盈利300万元,由于注册
会计师对递延资产账户借方发生额未认真核实,从而使企业严重亏损的问题未能揭示。
2、检查重要事项是否得到关注。重要事项有:(1)关联交易;(2)收入的确认;(3)会计政策与
会计估计;(4)存货的盘点;(5)或有事项;(6)期初余额和期后事项;(7)被
审计单位的行业特点。如对
商业银行的年报
审计,就应充分关注信贷资产质量和利息的计提;对
证券公司应当关注其违规经营的问题。
(六)检查
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独立
审计基本准则对
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有明确要求,而注册
会计师专业判断能力的高低是衡量其业务能力强弱、工作效率高低、工作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准。在整个审计过程中,都需要专业判断。在
审计实施阶段,则更多地需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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