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柳 絮 期刊号:中国注册
会计师2003年第7期
审计前的
质量控制在审计业务的前期做好各项
质量控制,不仅能从开始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而且可以大大节约具体审计过程的时间和成本,提高事务所的收益。加强
审计前
质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了解客户的情况,谨慎承接
审计业务。抓准切入点,谨慎承接业务,防止客户风险转移。这是搞好执业
质量控制的前提。具体做到:(1)委派有经验的
注册会计师与客户洽谈业务,必要时由风险控制专家小组讨论是否承接业务,避免
企业经营风险转移给
会计师事务所。(2)重视对客户及其项目的了解,包括客户的历史情况、发展情况、社会声誉、委托目的等情况。(3)关注客户的一些特殊事项,如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委托的特殊要求以及客户及其管理层面临的压力等。 (4)按要求签好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中业务内范围,职责一定要明确。(5)接受业务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6)推行“双承诺制”,即客户向事务所保证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凭证、
会计资料,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从业人员向事务所保证依法、客观、公正地执业,承担相应的经济
法律责任。
2.加强
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内部管理。首先,事务所应该建立科学的人员管理机制。
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智力密集型的“人合”
组织,拥有一批有专业知识和
职业道德的注册
会计师,对保证
审计质量起着关键作用。为此,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严格、合理、透明的各种制度,如人员聘用、考核与晋升制度、工资福利与
保险制度、财产的管理与处置制度等。确保全体专业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第二,事务所与客户签定业务约定书后,要根据所了解到的客户经营及所属行业的基本状况,确定好审计目标和审计计划,对审计风险及项目的重要性作出合理评估,从而做好工作的委派。事务所应该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客户的大小等派遣审计人员,分清重点,对一般的项目也要加强控制,安排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进行督导。第三,建立完善的
质量控制体系。对于具体的
审计项目要确立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强化对业务质量的三级复核制度的执行;设置专门的
质量控制部门(如技术标准部),依据统一标准,对所内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分所、成员所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事故等级,通过
教育、解聘甚至机构调整等办法,予以纠正,把执业过程中的风险点消灭在萌芽中。最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
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制定业务承接规定、审计人员工作委派制度、签订业务约定书须知、审计计划编制规定、审计外勤工作管理规定、审计取证注意事项、
审计工作底稿编写及复核制度、
审计报告撰写及复核制度、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制度、服务守则、人员考核与晋升办法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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