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财政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姜单位: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的规定和泰州市
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2007年7月1日以前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继续
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法律制度、企业
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法、会计
职业道德教育与会计诚信建设及财经
案例分析、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等。
三、报名事项及收费标准
根据上级要求,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培训工作从2007年12月份开始至2008年4月底前全部结束。各镇(区)会计人员到各财政所报名,报名时每人交纳培训费、考核费、书费计70元。市直会计人员到财政局会计科(
财政大楼7楼)报名,报名时每人交纳培训费、考核费、书费计50元,联系电话:88233106,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凡参加本次继续
教育的会计人员学习结束后,由
财政部门
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栏目加盖2007年度继续
教育培训、年检专用章。
姜堰市
财政局
200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