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税网 >> 会计频道 >> 会计指南 >> 出纳岗位操作 >> 凭证帐簿 >> 正文

出纳岗位操作基础知识(29)-怎样计算和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8 3:54:29

    记账凭证一般应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其张数。凡属收、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都必须有附件;职工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退还经出纳(收款人)签名的借款结算联;转账业务中,属于摊提性质的经济业务应有附件。附件的张数应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记账凭证张数计算的原则是:没有经过汇总的原始凭证,按自然张数计算,有一张算一张;经过汇总的原始凭证,每一张汇总单或汇总表算一张。例如某职工填报的差旅费报销单上附有车票、船票、住宿发票等原始凭证35张,35张原始凭证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的“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栏内已作了登记,在计算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时,这一张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其所附的35张原始凭证一起只能算一张。财会部门编制的原始凭证汇总表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般也作为附件的附件处理,原始凭证汇总表连同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算在一起作为一张附件填写。但是,属收、付款业务的,其附件张数的计算要作特殊情况处理,应把汇总表及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说明性质的材料均算在其张数内,有一张算一张。

    当一张或几张原始凭证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时,可将原始凭证附在其中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凭证附件包括××号记账凭证业务”字样,在其他有关记账凭证的摘要栏内注明“原始凭证附于××号记账凭证后面”的字样。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精品推荐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

    论坛新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