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频道 >> 会计实务 >> 怎样作会计 >> 作帐技巧 >> 文章正文

董事会费和董事费有什么区别
作者: 文章来源: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6 14:46:00

问:董事会费和董事费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财税外[1986]331号)第六条之规定,企业的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支付的费用,如:董事会开会期间董事的差旅费,食宿费及其他必要开支。董事会费的开支及标准,一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费是指经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合理的劳务报酬。董事会决定的开支,凡本期实际发生的,均可作为当期的费用列支,但是,以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支出,都不得作为董事会费支出,而应计入企业的交际应酬费。

 

来源:财税律师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