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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个体私营业户需要建账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9 10:59:00

  为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的财务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个体私营业户建账查账征收制度。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工作的重点是个体大户和按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私营企业、名为国有或集体而实际上是个体或私营的企业以及承包租赁经营企业。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并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私营企业都必须全部建立复式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请帮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到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10000元到30000元的;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建立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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