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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11月1日发布通知要求,中国银行业将全面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并公布了相应的时间表,要求已经上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首先执行,政策性银行、农业银行、非上市的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外资银行等从2008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银监会表示,新会计准则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并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的会计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类型机构的相同业务、同一类型的不同机构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用性,不利于分析和评价风险状况、财务成果,也不利于开展各项银行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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